一、适用范围:除“属地申报,口岸验放”通关模式外,所有通过海关通关作业系统(H2000)报关的进口货物均适用分类通关。


二、全面启动进口分类通关后,海关以企业资信状况为基础,综合商品、物流等各类要素,按照风险高低对进口企业和货物实施分类通关作业。


三、对诚信守法企业的进口货物,海关快速放行。相关企业可自主选择 “事后交单”和 “现场交单”两种方式。

(一)“事后交单”,即经海关审核准予适用“事后交单”通关方式的企业采取“无纸报关”方式录入报关单向海关申报,经海关核准放行后,报关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证。

(二)“现场交单”,即企业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103号)要求,在货物放行前向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证。

四、涉及许可证的进口货物不适用“事后交单”通关方式。

五、A类及以上的进口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,可以向注册地海关申请适用“事后交单”通关方式。经海关审核准予适用“事后交单”通关方式的进口企业,需要委托报关企业代理报关的,应当委托经海关审核准予适用“事后交单”通关方式的报关企业。

六、适用“事后交单”方式通关的企业应当自货物放行之日起10日内到海关办理交单验核等相关手续。适用“单证暂存” 方式通关的企业按海关总署公告〔2010〕59号执行。

属下公司报关行,是经海关批准的广东首批专业报关行之一,网点遍及皇岗、盐田、蛇口、黄埔、沙田各大关区;属下车队中港运输公司,有拖车吨车,陆上运力充足;另在深圳/广州/东莞口岸有注册进出口公司,专职代理各种商品一般贸易进出口;我司一直专注为进出口客商提供全方位的报关货运服务。在进出口代理行业百舸争流的时期,我司追求服务系统化专业化,力求承揽企业的进出口和快速处理各种突发事件。

公司服务范围包括:

一、进口运输类:
海运: 整柜/散货海运运输、驳船运输、码头换单、口岸仓储、保税区仓储等口岸商务物流服务。
陆运: 中港吨车/拖车,内地监管拖车,普通拖车,各式吨车,危险品拖车服务。
空运: 专业操作香港–国内城市专线空运,派送,点对点,门到门服务。
ATH ATHENS 雅典 GREECE 希腊
ATL ATLANTA 亚特兰大 UNITED STATES 美国
ANR ANTWERP 安特卫普 BELGIUM 比利时
B
BAH BAHRAINI 巴林机场 BAHRAIAN 巴林
BAK BAKU 巴库 AZERBAIAN 阿塞拜疆
BAQ BRRANQUILLA 巴兰基亚 COLOMBIA 哥伦比亚
BCN BARCELONA 巴塞罗那 SPAIN 西班牙
BDA BERMUDA 百慕大机场 BERMUDA 百慕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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